紅網郴州11月19日訊(通訊員 朱澤真 胡新民)11月19日,郴州市北湖區某房地產經紀公司在到市地稅部門申報繳納252元印花稅,取得《股權變更稅收結算證明單》後,憑證明單到工商部門順利地辦理了股權變更手續。
  在活躍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股權變更業務越來越頻繁,為防止稅收流失,堵塞徵管漏洞,11月3日,郴州市地稅局與市工商局聯合下發通知,規定企業股權申請變更或註銷工商登記時,應先到企業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填寫《股權變更稅源監控表》,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再持主管地稅機關開具的《股權變更稅收結算證明單》,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東股權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
  這種事前介入型的徵管方式,一舉化解了事後查補型徵管所面臨的諸多問題,有效強化了稅源控管,引導納稅人合理化解涉稅風險,實現徵納雙贏。
  (原標題:【郴州】地稅局推行股權變更登記“稅收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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