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2月15日電 (蔡敏婕 楊曉梅 周冠宇)繼實現網上立案後,廣州中院15日宣佈,在廣東率先推行兩級法院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民事訴訟文書。廣州中院副院長向金華表示,此舉將便利當事人訴訟,化解現實中被反覆詬病的“送達難”問題。
  據統計,截至今年11月底,廣州兩級法院民事案件收案達123220件,但是“送達難”卻一直是困擾法院審判工作和民眾參與訴訟活動的“老大難”問題。
  向金華稱,在傳統的送達模式下,從法院受理案件到審結前,一般需要當事人前來法院親自領取,十分不便,從形成文書到確認當事人收到可能長達一兩周。特別是遇到當事人聯繫不上、外出、住在路途遙遠的山區等特殊情況,時間還要更長。
  “現在當事人只需鼠標輕點,隨時隨地都可以打開自己的郵箱,‘一鍵接收’法院的開庭通知、傳票等民事訴訟文書。”向金華說,只要當事人同意,理論上這些案件形成的文書都可以通過電子郵件送達專用平臺直接投遞,當事人不需要來到法院就可以直接登錄郵箱閱讀。若當事人不同意,也可以沿用傳統的文書方式送達。
  廣州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長餘錦霞介紹,同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接受訴訟文書的當事人,會免費獲得一個由電子郵件運營商提供的電子送達專用郵箱。法官或書記員在審判管理系統發起電子送達流程,訴訟文書投遞到送達專用郵箱後,受送達人會即時收到手機短信提醒。
  廣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長徐躍稱,電子郵件送達專用平臺由第三方網絡公司開發。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採用電子郵件送達的訴訟文書包括案件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不直接影響當事人實體權利的訴訟文書。為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法院對案件實體法律關係、重大程序問題進行的終局認定,或者直接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等的法律文書將仍然採用傳統方式送達。
  “電子郵件送達的法律效力和傳統送達方式完全一致。”徐躍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根據採用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以電子郵件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若對訴訟文書存在意見的,當事人可以通過撥打“12368”訴訟信息熱線電話,聯繫法官。(完)  (原標題:廣州法院全面推行電子郵件方式送達民事訴訟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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